号: 003138769/202511-0001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5-11-13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11-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建房〔2025〕3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做好黄山市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

作者:住房保障科 发布时间:2025-11-17 09:32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区县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黟县、徽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屯溪区物管中心,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个人消费者旧房装修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补贴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5〕327号)要求,做好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主要是对2020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黄山市个人城镇住房进行装修所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且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危房、违建、待征拆和2024年已享受过住房装修补贴的房屋,不在此次补贴范围内。

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包括饰面砖(含石材)、板材(含踢脚线、石膏线)、集成吊顶(不含电器设备)、门窗(不含智能门锁)、定制柜、墙纸(布)、涂料(含油漆)

通知所称个人城镇住房,是指在城镇(建制镇)国有土地范围内,有合法产权、需要装修改造的住房。

二、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物品和材料的,按照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进行补贴(不包含人工费),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全市补贴资金实行总量控制,按照补贴标准,实行先申先得的原则,用完即止。

    三、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先行完成补贴的物品和材料购置,在装修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即可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公众号平台,依次进入“微互动”—“话说物业”—“旧房装修补贴”模块或者登录皖事通APP,搜索物业服务综合系统 ,进入旧房装修补贴”模块也可以登录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https://zhctc.com),依次进入好房子—“装修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如实上传申请资料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发票抬头主体、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申请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指引提供以下基本信息及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产权人银行账号;

3.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

4.装修内容清单;

5.装修物品纸质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时项目名称需要填写规定内的品类目录及具体物品名称,也可写在备注区域,比如饰面砖-卫生间地砖);

6.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金额需与发票金额一致。收款主体与发票开具主体需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情况说明,见附件1);

7.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

8.申请补贴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点击确认即可);

9.产权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

(二)资料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各地住建(房管、物管)部门应在7日内完成资料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审核不通过的,要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申请资料缺失或不规范的应“退回补正”,申请人可在3日内补正后重新提交申请。未及时补正,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实地核验

资料审核符合要求的,转入实地核验。各地住建(房管、物管)部门应于资料审核通过后7日内与申请人联系确认现场核验时间,组织属地相关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所申请房屋上门逐户核验,对装修、改造行为和物品材料购置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现场确认,对物品材料的价格、用量进行审核并确定补贴金额。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3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

上述流程执行期间,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申请的,放弃申请后不可再次申请。

(四)公示

各地住建(房管、物管)部门应当在资料审核和实地核验通过后对拟补贴情在属地人民政府(管委会)或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

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资金下达的时间和额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谁申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住建(房管、物管)部门负责做好旧房装修补贴申请项目实地核验申报资料审核和补贴政策解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旧房装修补贴统筹协调工作。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做好资金拨付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定期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地可在总结2024年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简化、优化补贴程序,提高补贴发放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活动、申领补贴。要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定期报送本地区旧房装修补贴审核通过情况、资金发放情况等。

 

附件:1.关于支付凭证的情况说明

2.旧房装修补贴物品材料品类

3.黄山市各区县旧房装修补贴咨询电话

 .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山市财政局

 

2025年1113

 

附件1 关于支付凭证的情况说明.docx附件2 旧房装修补贴物品材料品类.docx附件3黄山市各区县旧房装修补贴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