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具体实施市级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按照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市级政府实施项目组织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和结果公布;市级政府实施项目组织被征收人就房屋安置补偿的具体事项进行协商;市级政府实施项目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市级政府实施项目承担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提供周转用房工作。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信访及举报核实处理工作。协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专户存储与拨付工作。负责全市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成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果进行鉴定。负责对纳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推荐名录的评估机构的审核公示。
负责人:程 攀
联系方式:0559-2331523
办公地址:屯溪区黄山东路138号市住建局A楼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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