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407-00073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4-07-1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7-1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7-18 11:18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民盟盟员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黄山市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气监管与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狠抓源头管理

一是狠抓瓶装液化气企业管理。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全市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16家瓶装液化气场站进行全覆盖联合检查,共排查整治法兰缺少防静电跨接、装卸区缺少防撞护栏、燃气泄漏报警器超期未检等隐患问题116处,消除站区安全隐患;指导瓶装液化气企业联合成立统一配送公司,目前正在高新区范围试运行,计划7月底前在中心城区全面运行,将“随瓶安检”落到实处;开展瓶装液化气跨区域经营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瓶装液化气行业健康发展,降低用户端风险,目前已收到线索1条,正在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经营许可清理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瓶装液化气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对于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不予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坚决清理出市场,并推进“小、散、乱”企业进行整合提升。

二是狠抓燃气具经营企业管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燃气具经营企业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法行为23起,处罚金5.07万元,并曝光典型案例,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灶、管、阀”流入市场。

二、强化部门监管

2023年8月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县(区)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完成全市7405家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具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等涉燃企业全覆盖排查,发现并整改使用问题“灶、管、阀”、燃气报警器未正确安装使用等隐患问题2022处,更换橡胶软管15353条,工商业燃气报警器安装率达到100%。立案查处燃气领域违法案件28起,罚没款15.27万元。针对用户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印发《关于加强入户安检工作和落实隐患问题整改的通知》,制定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流程,压实餐饮企业等用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全市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30余人参加全国城镇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针对基层检查人员专业水平低、业务能力弱的情况,避免专项整治中出现“不会查”“查不出”“不会改”等问题,举办两期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燃气行业协会、合肥燃气集团专家授课,市专班成员单位、各区县专班负责一线检查的工作人员和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等共2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举办市级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燃气安全培训示范班,指导各区县完成全市6252家餐饮企业培训,提高燃气使用人员安全意识、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委托合肥燃气学院完成全市190余名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四、加大宣传力度

印发《2024年黄山市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案》,指导各区县、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针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问题,在黄山日报、黄山广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黄山市城镇燃气管网设施保护相关规定告知书》;针对餐饮企业燃气隐患,编制并发放3000余份《致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如何选用合格燃气具》;制作燃气安全宣传动漫小视频,在中心城区口袋公园的显示屏上进行循环播放,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五、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

制定《黄山市推进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引导不符合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气改电”,2023年以来全市共完成80余家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提高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大力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提升,建立液化石油气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瓶装液化气充装、储存、运输、配送、使用全流程可视可溯源数字化监管,切实防范燃气事故发生。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353048

2024年6月25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