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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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合 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行业名称 |
检查主体 |
责任 分工 |
基数和 比例 |
抽查 时间段 |
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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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度全市供水生产质量安全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供水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城市供水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企业 |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水利管理部门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一发起,同级水利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
城市、县城供水企业数,3% |
7-9月 |
市水务办 孙琳 |
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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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管理部门 |
取水许可监督检查(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姓名)有无变更;取水量、取水用途及水源类型;取水、退水地点及退水方式、退水量;取水计划执行以及节水设施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水资源费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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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4年度建筑业资质企业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
1、建筑业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注册建造师监督检查。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二项保证金清理规范监督检查。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6、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7、工程施工单位履行建筑垃圾处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8、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检查。 |
建筑业资质企业、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人防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统一发起,同级生态环境局、人防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实时在建工程项目数,各级总体抽查比例不少于10% |
4-10月 |
建管科 王忠园
市建管处 程旭
市质监站 汪泽利
城管监督科 吴霞
市建管处 杨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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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项目(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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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管理部门 |
人防工程质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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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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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4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等事项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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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
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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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物业科 王柳群 |
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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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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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4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源发布等事项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
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
4-10月 |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汪敏 |
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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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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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4年度全市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估计报告出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行为等事项的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抽查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100% |
4-10月 |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汪敏 |
基本项目 (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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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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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4年度建设工程质量部门联合检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正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防部门、气象部门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人防部门、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在建工程项目,小于1% |
4-10月 |
市质监站 汪泽利 |
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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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部门 |
人防设施质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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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 |
防雷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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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4年度工程监理资质企业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3、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检查(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和省大气办安排开展日常检查)。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 |
全市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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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起,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 |
抽查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总体抽查比例10% |
4-10月 |
建管科 王忠园
市建管处 章昭健
市质监站 汪泽利 |
特殊项目(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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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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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4年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获证的燃气企业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人防部门、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城镇燃气(含液化石油气)企业数,3 % |
4-10月 |
城建科 王涛 |
基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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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定基检验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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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 |
对获证的燃气企业防雷安全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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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24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联合检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
实时在建工程项目数,小于1%(“根据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在库总数,20%) |
4-6月 |
市质监站 汪泽利 |
基本项目(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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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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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24年度全市住建部门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监督联合检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2、勘察设计企业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行为监督检查。 |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及其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4个,20% |
4-10月 |
建管科 朱洁 |
基本项目(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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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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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4年度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联合检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新型墙体材料检查。 |
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3% |
4-10月 |
市建管处杨俊森 |
基本项目(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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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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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4年度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联合检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1、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2、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的行为。 |
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 |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态部门 |
市、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生态环态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3% |
4-10月 |
市建管处杨俊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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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 |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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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4年度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
发展改革部门 |
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市、县、区级发改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县、区发改委牵头统一发起,同级住建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
配合发改部门基数比例执行 |
配合发改部门时间执行 |
市造价站 方勇伟 |
基本项目(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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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工程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情况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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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4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民政部门 |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检查 |
养老机构 |
市、县、区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市、县、区民政局牵头统一发起,同级住建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 |
配合民政部门基数比例执行 |
配合民政部门时间执行 |
市建管处 王志毅 |
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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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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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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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024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
市、县(区)级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市、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基数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县抽查比例均为100%。 |
4-10月 |
城建科 周衎 |
特殊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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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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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24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
公安部门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全市宾馆、旅店 |
县(区)级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县(区)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取。 |
4-10月 |
市质监站 汪泽利 |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增加广播电视等部门参与联合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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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房屋质量安全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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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门 |
星级酒店悬挂标识标牌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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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部门 |
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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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机构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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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024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城管部门 |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合同备案、装修登记制度等事项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情况监督检查。 |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
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城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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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城管、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不少于2% |
4-10月 |
市物管办 金紫妍 |
县(区)级抽县(区) 级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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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价格行为检查;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