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306-00104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6-30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6-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5:25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程景梁委员:

您在市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城区居民小区关于优化屯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摸排,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631个,其中居民自建自用充电桩2512个、面向社会运营公用充电桩307个、公交车专用充电桩300个、共享汽车专用充电桩1512个。2023年,全市计划新建公共充电桩1343个,建成后,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数量达5974个,车桩比达1:1,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将从5个方面优化居民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工作。

一是协调住宅小区按需安装公共充电桩。我局已通知各物业公司对所管理的住宅小区公共充电桩需求情况进行摸排,如小区内有公共停车区域且业委会有意愿安装公共充电桩,则由业委会提出申请,我局会同市供电公司,协助业主完善小区电容及基础设施配套,设计安装施工图,同步提供第三方服务企业信息供小区业主自行参考选取。形成居民申请、政府协调、企业参与的共建共管模式,满足小区内部公共充电设施配套。

二是增加老旧小区公共充电设施配套。目前在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设计阶段便开始征求居民意见,会同供电部门现场查看,对有条件的小区均安排了充电桩地下管网预埋工作,改造完成后,由属地政府牵头引入企业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实现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发展;到对不满足条件新建充电桩的,由就近公共停车场内配建的充电桩配套充电服务,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均要求按10%要求建设充电桩。

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充电桩政策。根据规划要求,我市新建小区停车位现按100%比例预安装条件、建设充电桩不低于30%的要求明确规划条件,并纳入综合验收。目前新建小区均按此标准落实。

建立优质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名录。会同发改部门,强化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监管,对服务质量好、管理品质高的企业纳入推荐名录,定期公示,供各住宅小区参考挑选;同时积极与市、区县各级国企协商,以本地企业牵头或联合体模式,片区化运营公共充电桩,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强化安全监管、普及安全使用知识。已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商业运营充电桩摸排,对对外经营的公共充电桩全部强制检测工作,纳入运营监管,定期核查安全质量情况;同时会同发改、应急、消防、电力等部门,定期开展安全使用宣传,引导居民强化安全意识。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9-2353369

 

 

 

2023630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