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按照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切实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深化行业改革创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推打造“五个之城”和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推进改造提升。按照“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土地节约利用,居民方便宜居”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城市体检成果,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更新改造目标、时序,推进实施单元更新改造;在全市实施“微改造、精提升”行动,重点围绕便捷交通、城市绿化、便民设施、市容市貌、历史文化风貌、老旧厂房等六个方面,完成350个以上项目点改造提升。
(二)强化项目支撑。系统化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440个,新建、改造市政雨污管网24公里以上,建设城市绿道57公里,新增街头绿地(游园)7个,改造提升城镇园林绿地面积11.33万平方米,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5.94亿元以上。围绕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积极谋划储备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动态更新完善项目库,加强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对接上级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申报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省级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三)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小区内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等设施,健全社区及周边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全市完成37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改造面积36.08万平方米,惠及3778户。
(四)推进城市体检。根据修订完善的《安徽省城市体检技术导则》,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城市体检工作要求,完成2021年度城市体检;结合实际,推进县城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为城市建设更新诊断把脉。
二、系统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一)强化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优化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体系。继续强化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城市桥梁运行管理评估工作。制定《黄山市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规定》,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推进精细化管理。出台《黄山市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持续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加大建设要素保障,充分挖掘利用停车资源。
(二)深化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继续推进市政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扎实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实施,系统推进片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规范管理城市建成区排水口,巩固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成果。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探索推广按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和污染物削减量等支付运营服务费方式。全面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善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按期见底清零。
(三)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城市体检,统筹推进城镇园林绿化补短板行动,按照“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强街头绿地游园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优化城市绿道网络,加快城市绿道步道互联互通,提升绿化彩化品质。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积极推进休宁县、黟县、祁门县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组织参与第十四届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贯彻安徽省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积极参与园林绿化行业“黄山杯”和省“优秀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类)”评选工作。
(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贯彻《安徽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按照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充分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市区达标片区面积年增加5%以上,2022年底市区累计达标片区面积占比达32%以上。
(五)深入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落实国家及省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总体部署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深入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围绕创建机制多元化、基础设施绿色化、生活环境宜居化、管理服务智慧化、绿色文化多样化,以简约舒适、绿色低碳方式,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绿色社区达标创建,改善人居环境水平。至2022年底,70%的城市社区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并达到标准要求。
三、切实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一)加快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结合城市体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排水防涝等工作,强化督促指导、调度通报。6月底前,完成以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增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二)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按照《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器具等六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开展拉网式、清底式的排查整改,坚决打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攻坚战。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强化城镇燃气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属地政府和供气企业的保供责任,加强储气设施建设,尽快形成城镇燃气企业不低于年用气量的5%、各地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
(三)系统强化城市内涝治理。完善内涝治理责任人制度,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动态排查城市内涝点,明确内涝点整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内涝治理的责任链条。加快排水设施建设,按照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要求,系统推进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泵站、行泄和调蓄设施建设。汛前,全面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清淤;汛中,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与省住建厅、市气象局等联合做好汛期预警预报;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 .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修订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建立城市排涝应急处置队伍,购置储备必要的应急移动电源泵车和应急抢险物资,提升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四)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理规范化评估,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城市和县城应急备用水源运行管理核查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管理制度要求,继续开展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抽检,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结合实际提升水质检测能力,推进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督导区县住建部门落实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职责,督导供水企业落实企业供水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和营商服务制度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城市节水工作部署及节水型城市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对标对表,巩固节水型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供水材质落后、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推动城市供水分区计量,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管网漏损控制。开展节水型单位、小区和企业载体创建工作,探索再生水相关基础设施及输配管网建设。市中心城区第五水厂、祁门县油榨坞水厂改扩建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推进歙县第三水厂开工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风险防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加强城市供排水、供气、道路桥梁和城市公园等风险
排查及隐患治理。切实抓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殊时期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防范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积极应对高温、暴雨、暴雪、强对流、低温冰冻等恶劣天气,加强预警预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设备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切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四、持续深化行业改革创新
(一)提升供水供气服务水平。聚焦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升供水供气报装服务效能。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创建一流服务、增强用户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深化并联审批、创新服务模式、规范收费行为,提供让企业满意的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互联网+督查”、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切实提升行业经营服务质量水平,真正办好让群众有感的事情。
(二)建立完善行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制作用,强化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的跟踪监测和评估评价工作。继续发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目标管理相关绩效考核机制作用,合力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按照“四不两直”要求,赴基层、赴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和指导。继续加强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骨干人员等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