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山市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监督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目标任务,聚焦精准精细,对标对表长三角先进地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以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一、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一)强化宣传引导。狠抓《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宣贯落实,依托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保教育基地,借助新闻媒体,采取入户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教活动,促进垃圾分类入脑入心。启动《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切实做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二)聚力扩面提质。按照《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屯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黄山区、徽州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黄山风景区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各县城区至少1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普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同时,屯溪区要前、中末端同步发力,力争年底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过程分类体系。
(三)加快设施建设。全面升级改造垃圾投放收集点,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规范设置标志、标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和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有序实行“撤桶并点”,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到2023年,我市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
(四)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运行。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保持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五)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指示批示,做好对黄山区、黟县、祁门3座填埋场封场项目指导、监督和调度。加快推进黄山市里石亭垃圾填埋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完善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厂)二期项目,推进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飞灰填埋应急处置设施建设。
二、强化建筑垃圾管理
(一)强化建设工地源头管理制度。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充分发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管理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落实围档作业、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等举措;及时与资格企业目录中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严格按照运输要求进行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二)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落实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与处置许可等制度,实行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严格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定时间、定路线、定倾倒地点管理,规范运输车辆编号、标识,使用全密闭新型环保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做到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无抛冒滴漏的现象。
(三)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针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严重影响环境的行为,应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相关违法行为。各地城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落实联勤联动机制,在切实强化日常执法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对擅自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不密闭运输、抛洒滴漏、超载超限、擅自加高栏板、卫星定位系统运行不正常、随意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所属单位主体责任。
三、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奋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江浙沪等先发地区,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体制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
(一)强化监督考核。根据《黄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黄山市城市容貌标准》等,制定《黄山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开展日常巡查督导,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开展“十大”整治。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市容市貌有关标准规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开展环境卫生、街面秩序、人行道净化、户外广告、架空缆线、文明养犬、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置、禁烧禁放等“十大”整治,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渣土车违规运输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车违规运输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屯溪区、黄山高新区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于4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国际通用标识整治提升工作并通过验收。
(三)创建“徽客厅”示范区。结合“微改造、精提升”工程,探索集建设、管理、养护三位一体的“徽客厅”创建模式,为公众提供“客厅级”城市公共环境, 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中心城区重点打造10个高品质“徽客厅”示范区,其他区县结合自身情况申报打造若干个“徽客厅”示范区。
(四)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确保城镇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至5座,人流集中场所厕所比例(女厕位/男厕位)达到2:1,主城区形成“10分钟如厕圈”。在人口流动性较大的路段以及住宅小区的适当位置可增设移动公厕,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推行“零碳”公厕,使用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提升公厕环保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
(五)推进智慧环卫运营服务。提升智慧环卫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新能源环卫车辆的替代改造,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市区建成区可机械化清扫区域机械化清扫率达92%以上,县城达85%以上。城市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环卫运营试点。
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理执法执勤用车标识涂装式样的通知》(建督〔2018〕65号)、省住建厅关于《安徽省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备案办法(试行)》(建督〔2021〕102号)要求,规范执法人员、着装和装备管理。分期分批组织住建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人员通用知识年度培训,严格落实新招录执法人员初任培训制度。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案释法等,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区县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监督、考核,制定完善监督考核办法和有关标准。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立改废释”原则,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规范执法提供依据。落实《黄山市住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严格遵守执法行为规范,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案件移交规程制度研究。
(三)提升为民服务精准化水平。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拓展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优化黄山住建微信功能,推行有奖举报及“热心市民”评选等活动,解决群众房前屋后的问题;开展“城管执法体验日”“城管法律进社区”等方式,让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当中,通过现场体验执法,现场交流感受、现场沟通诉求等多种方式,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一)实施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和的方式组织开展相关文件和标准的专题培训。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升级迭代,积极稳妥、集约节约推进平台建设,推动城市治理“一网通管”。
(二)丰富应用场景建设。整合智慧工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级行政审批、生活垃圾转运、房地产监管等行业应用系统,鼓励各区县不断丰富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犬类管理、停车诱导、物业管理、排水防涝、园林绿化、历史文化保护(古城消防)等子系统建设与应用,利用5G、大数据、智能分析等新技术开发智慧场景应用。实施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管理信息子系统建设,实现人员基本信息、执法证件、案件信息、岗位状态、装备配置等信息的采集录入并及时更新,实现巡查任务管理、案件执法管理领导交办、群众举报、双随机抽检的有效联动。
(三)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出台具体办法,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和社区工作协同联动,建立社区居委会、城管队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四方共同参与的协调议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社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违规问题。
六、加强城管行业建设
(一)加强党建引领。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严守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工作与住建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开展“党建+住建”系列活动,打造“红色住建”“红色物业”等党建品牌,用实际业绩展示学习成效。
(二)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全面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秉承“快查实、快整改、快服务”的真抓实干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信访事项的源头预防和风险研判,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安全风险防控。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按照《安徽省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施工方案》要求,6月底前完成覆盖燃气、供水、桥梁、排水防涝等重点领域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目标任务,为打造城市安全发展“安徽样板”作出积极贡献。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厨余垃圾处理厂及转运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窨井盖等设施部件的安全管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城市管理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涉及高铁、普铁、高速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持续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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