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101-00007 信息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1-01-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住建局“十四五”主要工作谋划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15:28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是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围绕“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杭州都市圈副中心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有序疏解周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坚持区域协调、互促共进。“十四五”期间全面做大做强中心城区、推进县域错位发展,加快形成核心引领、县域联动、多点支撑、特色鲜明的区域发展新格局。顺应机场迁建形势,提升老城区、拓展城西片区、规划建设新空港片区;加快屯、徽、休、歙同城化步伐,构建以中心城区“一环三片”为核心、涵盖休宁县和歙县的“大主城区”城市格局,打造市域核心增长极。

二是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条件,以建设美好人居环境为目标,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完善城市生态系统,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十四五”期间,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打造一批街头游园、山体公园和滨水绿地;强化山体修复、地质灾害点整治,修复山水生态本底,通过人工及自然复绿方式,不断推进横江两岸修复。强力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到2025年,城镇设施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增强城市垃圾处理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从600吨/日提升至900吨/日;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构建源头分类、清洁收运、规范处理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2年,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风景区和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三是推进基础设施功能完善。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十四五”期间实施镇海桥修复、城际互联互通、G205国道周边基础设施、新机场区域基础设施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合理主次路网级配,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9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新建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到2025年,全市增设停车泊位11320个,重点解决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南部城镇群水务一体化,建设市五水厂、水务调度中心,15公里管网互联互通和一污厂迁建等项目;组建水务控股集团,通过城市供排水一体化、规模化经营,保障供水安全,污水排放达标。加快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门站建设,贯通歙县、徽州区、屯溪区、休宁县长输管道气源输配,增加天然气居民和工商用户数量,全面降低用气成本。

四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建立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体系,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修复山水城传统格局,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十四五”期间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制定出台屯溪区老街保护管理条例,开展歙县徽州古城、黟县古城、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等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有序实施祁门县东街、祁门县西街、休宁县万安老街、休宁县海阳齐宁街等历史文化街区整治修复行动,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恢复历史街区活力。完成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工作,开展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工作,到2025年,完成保护平台数据库建设,使保护资源数据化。全面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合理利用、分类引导传统村落合理发展,到2024年,完成全市271个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和发展徽州乡村文化旅游等工作,认真做好传统村落周边垃圾污水治理、风貌管控和环境整治,古道、古井、古桥、古栈道等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

五是加强居住社区建设。开展完整居住社区设施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对居住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和建设。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把企业日常物业服务行为与项目评优、企业信用等级挂钩,不断优化物业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治理机制,指导推进住宅小区党组织全覆盖,不断推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联合司法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快推进辖区内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物业矛盾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和调解机制,不断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联动工作体系,逐步实现物业纠纷的预防化解从政府主导过渡到社会自治模式,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六是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基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动城市建设管理信息资源整合与建设项目的智能化审批,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及运营模式变革;以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为支撑,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打造民生服务便捷、社会治理精准、社会经济绿色、城乡发展一体、网络安全可控的智慧城市,推进城市发展转型与升级。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强化科技引领,深化“黄山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应用,提高建设和管理科技水平。“十四五”末期,1万平米以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全面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 ),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引导本土门窗生产企业进行产业升级,引进和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制定完善企业标准,加强宣传推广应用,拓展市场份额,打造华东地区门窗生产龙头企业。

七是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全面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到到2022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健全统筹协调、居民参与、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机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项目审批、技术标准、存量资源整合利用、财税金融土地支持等配套政策,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八是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坚持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综合治理,争取“十四五”期末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突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三类海绵体”作用,推动海绵城市理念、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设施,加快建设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结合旧城更新和新城建设,抓紧补齐排水防涝短板,到2025年,建立“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

九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强县工程,大力推动县城提质增效,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县城承载能力,更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健全以县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二)完善住房制度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一是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机制、联动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工作,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超890亿元,年均增速不低于5.1%;新开工面积超 1590万平方米,年均增速不低于 6.1%;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基本与“十三五”持平。到2025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不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8-15个月以内。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以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根据市场需求,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房源,积极推进公租房保障货币化,保障方式转为货币和实物并举,探索建设共有产权保障房、人才住房、限价住房,做到应保尽保。

三是提升住房品质。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三)提高城市治理水平

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大幅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切实提高特大城市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国家平台及市级其他信息平台联网互通,通过纵向信息联动、横向部门协同,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二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强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实现对风险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系统治理。以“融杭接沪”为契机,推进长三角区域城管执法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功能,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到端,构建住建行业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体系。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城市应急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综合治理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产业动能

加快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合作,组建联合体,培育一批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引导建筑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培育装配式建筑构件生产企业,鼓励传统开发、施工、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模式转变;推进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以屯溪区、高新区、休宁县为核心建设构建生产基地。做大做强古建特色产业,鼓励古建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建立集古建文化创意、设计开发、建筑施工、古建建材等于一体的古建筑企业集团;引导支持本土古建企业参与市内旅游景区、古城、古民居、特色小镇等工程建设,加强对市内古建筑专业企业进行推介,帮扶古建企业向市外拓展业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方式,逐步提高保函的替代率;对连续三年内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会同招投标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优化预售资金拨付流程,根据企业申请,按施工合同、工程进度等,将入账的预售资金直接拨付至合同对应的建筑企业,用于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税款等项目建设有关费用。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产值达160亿元以上,建筑特级企业实现零的突破,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增加到12家以上,建设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80%以上。

(五)增强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重点围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市污水处理、城乡垃圾治理、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托幼、医疗、养老、全民健身等民生服务,编制项目计划,加快形成一批开工项目。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将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天以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运用市场化机制,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城镇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健全和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价格形成、动态调整和补偿机制。制定完善垃圾焚烧发电、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和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以及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等支持政策。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期待,着力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四是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统筹城市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提高城市工作水平,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

五是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一整套与大规模存量提质改造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和第三方考评机制,推动城市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用统筹的方法系统治理“城市病”。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把城市作为巨型复杂系统来统筹安排各方面的工作,持续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