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26 11:07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质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7-9月,市住建局质监站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了市级季度质量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共随机抽取全市房建、市政在建项目47个,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抽查。涉及施工单位42家、建设单位44家、监理单位36家,形成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原材料抽测报告33份、混凝土构件强度检测报告70份、楼板厚度检测报告26份、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其他检测报告3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形成检查记录表14份。从检查整体情况来看,全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意识不断提升,质量行为持续规范,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隐患,抽测的材料、构件等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少数项目在质量管控方面存在问题,对问题较严重的1个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处罚线索6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问题,如混凝土结构蜂窝、露筋,楼板裂缝渗水、保护层厚度偏差超规范要求,砌筑墙体长度超5m或墙洞口≥2.1m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构造柱、反坎配筋与设计不符,后植拉结筋设置不规范、未检测,防水卷材空鼓,钢结构防火涂料空鼓开裂等。

(二)质量行为不够规范,少数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把控不严,质量控制资料与项目实际进度不符。如:设计变更无变更单或联系单,建筑材料未经报验即使用,分部分项检验批缺项或检验批签字、记录不全,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未予制止、报告等。

三、处理情况

(一)对本次检查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且工程质量管理较规范的以下项目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汇小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黄山高普速铁路综合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启动区一号智能仓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黄山新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歙采缤纷”茶菊交易基地研发中心项目,施工单位:金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对本次检查中工程质量管理存在少量违规问题、情节较轻且整改及时到位的以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交由区县住建局对相关施工单位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约谈警示。

1.绿色食品茶叶深加工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旻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海天壹号院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乔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歙县宾虹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徽三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鲲鹏·名门御府项目,施工单位:安徽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盛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对本次检查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情节较重的以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将线索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潜口镇中心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楼项目(计划免疫门诊楼),施工单位:黄山市诚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问题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对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跟踪复核。对移交违法违规线索的,属地区县住建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城管部门开展立案查处等工作。

(二)加强自查自纠。全市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要对通报中反映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照问题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可靠、质量行为符合规范要求。

(三)压实质量责任。各县区要落实好监管责任,严格对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面压紧压实项目各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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