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事项包保服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08:01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质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深化关于黄山市工业建设项目实行“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黄山市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工作安排》等文件实施聚焦项目建设,主动靠前服务,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以下联合验收事项包保服务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工业项目联合验收事项包保服务制度,建立一套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为企解忧的工作机制,提高联合验收一次办结率做到全过程可追随,促进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监督服务包保制度

各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选派1名营商环境联络员1名项目质量监督人员;2人共同组成质量监督服务组对该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服务包保工作。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均可通过营商环境联络员反映。

   (二)提供项目全过程包保、追随服务

    在项目开工后一周内监督服务组应主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监督经验,制定详细监督服务计划,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先期提醒,加强“事前预防”,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监督服务计划应同步上传至黄山市质量安全监管系统。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服务组应根据《黄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靠前服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实行每月不少于1次包保服务,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上报工作组研究,重点问题纳入住建领域要素保障周六会商。根据会商讨论情况成会商决议。各相关单位按照会商决议,积极落实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监督服务组应将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测等结果适时上传至黄山市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方便项目获取。

项目完工后,各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黄山市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工作安排》要求,主动组织验收各方主体,择时主动联系企业,上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企业整改,同时将竣工验收的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做到服务前置,主动作为确保竣工验收“三个一”一次办结通过。同时,将服务、验收等过程材料同步上传至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做到全过程可追随。

 保障措施

    市住建局将各区县质量监督机构服务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市县两级联动管理,推进质量监督管理与营商环境优化融合。全市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应主动靠前、积极作为,做深做细做实质量监督管理服务指导工作,真正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服务,共同营造我市一流营商环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