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山市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度
落实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各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深化《关于黄山市工业建设项目实行“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简化实行联合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通知》等文件实施,聚焦项目建设,主动靠前服务,解决工业项目在各环节中遇到的各类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效率,经研究制定《黄山市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度落实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局)
黄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2024年“三个一”联合验收制
度落实工作安排
一、目的和意义
工业建设项目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通过建立“一个标准、一套人马、一次办结”的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机制,主动靠前服务,解决工业项目在各环节中遇到的各类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效率,推动企业投资项目早受益,为企业发展“添动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级“三个一”联合验收监督指导工作组,工作组由市住建局质监站牵头,市资规局、市国动办,市住建局审批、消防、档案等科室人员组成,工作组通过制度制定、监督落实、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等方式,指导全市工业项目落实开展“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住建局质监站负责。各区县按照职责各自成立“三个一”联合验收工作组,负责本地区工业项目联合验收具体工作。
三、工作安排内容
(一)项目许可阶段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将项目规划信息提前告知工作组,由工作组督促住建施工许可审批、消防设计审查等科室主动联系项目业主,做好施工许可阶段的项目审批服务。
(二)项目施工阶段
在项目开工后一周内,工作组应主动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程监督经验,制定详细监督服务计划,同时就我市特有的相关政策及基于多年工作经验总结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先期提醒、先行告知工作,加强“事前预防”,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组应选派1名营商环境联络员对接项目遇到的任何问题,营商环境联络员实行每月不少于1次包保服务,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形成问题清单,上报工作组研究,重点问题联席会商解决,各相关单位就清单中的议题进行陈述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工作组根据协商讨论情况形成会商决议。各相关单位按照会商决议,积极落实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牵头单位负责跟踪督办会商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
项目完工后,质量监督机构应提前告知工作组,工作组择时主动联系企业,上门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企业整改,同时将竣工验收的规划、人防、消防、档案、质量等验收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做到服务前置,主动作为,确保竣工验收“三个一”一次办结通过。
(三)项目交付使用后
工作组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对项目开展回访,重点回访项目施工保修落实情况,验收人员的验收行为规范性、廉政行为及服务态度等。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工作组应横向协调部门间联动机制,推进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验收人员要准确告知验收标准、验收资料等相关要求,起到帮助指导作用。营商环境联络员作为政府部门与企业沟通的桥梁,要及时接收企业诉求,理清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督促指导
市级工作组应加强区县指导与督导力度,严格责任监督和过程服务管理,杜绝服务走过场、联络走形式情况。为提高建设领域工业项目一次验收通过率,原则上一个项目实行一次验收,一次办结。对项目一次验收未通过的,牵头部门要分析原因,指导企业整改;对项目二次验收还未通过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参与验收人员进剖析问题根源,作出书面说明;对项目三次验收还未通过的,由市工改办对验收监督员进行约谈,追究责任。
(三)做好宣传推广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宣传工作,引导建设单位申请竣工联合验收。同时做好相关文件的解读工作,将新颁布修订的规范标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发放给企业的同时,做好解读解释工作,方便企业“看得懂”“能明白”“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