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8 10:27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建管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关于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中心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市级质量安全监督巡查的通知》要求,市住建局于6月30 日至9月6日开展了市级现场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重点抽查全市房建市政在建项目工程实体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主要通过监督检测、控制资料核查、工程实体及工作面检查等方式开展。经统计,本次共完成48个项目检查,涉及施工单位40家,建设单位45家,监理单位34家,共完成混凝土构件强度检测报告11份,签发整改通知书31份,形成检查记录表17份。

从检查整体情况反映,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意识有所提高,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未发现工程实体存在明显结构安全隐患,抽测的材料、构件基本满足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但检查中也发现少数在建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依据规定对涉及问题较重的4 个项目办理了 12 件线索移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实体不同程度存在质量问题,如混凝土结构裂缝、露筋和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等质量缺陷,后浇带未按图留设,构造柱马牙槎、钢筋施工不规范,墙体拉结钢筋为按设计要求全长设置,建筑外窗防脱落装置未安装到位,地下室外墙防水层破坏,地下室消防管道未按规定安装抗震支架等。

(二)部分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规范,如勘察说明、设计交底不到位,未制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见证取样检测不规范,材料未经报验就使用,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组织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质量控制资料形成不及时、不齐全等。

三、处理情况

(一)对本次检查中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且工程质量管理较规范的以下项目相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1.中心城区 YH01 阳湖单元党校周边地块 YH01-4项目,施工单位:黄山锦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黄山双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歙县富宸信园住宅小区项目,施工单位:浙江时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祁门县城北幼儿园项目,施工单位:黄山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黄山景方监理有限公司;

4.祁门县开发区企业后勤保障基地项目(二期),施工单位:中安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开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对本次检查中工程质量管理存在少量违规问题、情节较轻且整改到位的以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对相关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约谈警示。

1.安徽徽源电力智能控制设备配套生产线项目,施工单位:安徽重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黄山市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黄山市中医医院迁建)EPC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年产300万套户外野营垫用品及500万米家纺面料制造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昱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中科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平湖假日酒店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欣叶安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科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歙县练江新城东苑项目,施工单位:安徽正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徽山邻里农贸市场项目,施工单位:黄山航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铁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对本次检查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情节较重的以下项目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将线索移交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1.市直星雨华府二期G1#、G2#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江苏翔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徽州区黄山生丰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植酸界膜剂系列产品项目,施工单位:黄山徽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国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徽州区黄山市徽州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施工单位:黄山云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黄山徽艺小镇非遗创意园核心区非遗街EPC项目,施工单位:夥县新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东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各有关单位要对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落实整改、跟踪复核。对于移交线索案件,相关区县住建部门积极协助,配合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二)严格质量监督检查。各县区要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工程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加大对其建设项目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形成“清单”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依法依规处罚。

(三)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推行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的通知》(建质(2022)85号),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业主开放日活动开展的监督指导,并将业主开放日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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