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天井和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高层住宅天井和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天井和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住建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高层住宅天井和住宅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正式稿).ofd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