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水平,规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3年黄山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要点的通知》(黄建管函〔2023〕5号)工作安排,我局决定开展2023年三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3年7月1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备案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各区县住建局消防审验工作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9-10月。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通过实地核查、查阅档案、审查图纸、座谈交流、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
四、检查内容
(一)规范消防审验工作方面
1.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受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要求办理;
2.主管部门是否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更新公开审批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是否实现消防审验全事项、全流程在黄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是否存在“体外循环”;
3.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现场评定。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审批事项,出具的意见书和备案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已办结合格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情况;
4.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履行消防设计、施工等责任情况;
5.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是否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黄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技术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业务。
(二)消防审验执法工作方面
1.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
2.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
3.是否存在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是否存其他建设工程经备案抽查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情况;
4.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情况;是否存在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是否存在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情况。
五、检查安排
(一)区县自查(9月21日-10月7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对工程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区县住建局对照附件1(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检查表)自查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辖区内2023年7月1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项目及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属于主管部门自身工作问题的,立即整改,属于项目责任主体问题的,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市级检查(10月8日-10月31日)。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开展督查,随机抽取2023年7月1日以后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项目及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对区县主管部门消防审验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加强组织领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检查落到实处。各区县住建局于10月8日前报送附件1(并提供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表格内容佐证材料)、附件2(2023年三季度县(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至市住建局建管科;
(二)压实工作责任。检查时各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应到场配合,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对思想不重视、准备不充分、自查流于形式、隐患排除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市住建局将予以约谈警示;
(三)从严从快查处。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市住建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城管部门立案查处,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
(四)落实廉政执法。本次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检查期间不得接受受检单位吃请。投诉举报电话:0559-2353357(市住建局机关党委)。
附件:1.2023年三季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检查表
2.2023年三季度县(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监督
检查情况汇总表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