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4 11:56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作者:环卫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编号38)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未及时谋划推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建设,全市现有9937吨飞灰露天堆放在未完成规范化改造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黄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重点措施

1、在垃圾填埋区划分部分区域,优先建设一个焚烧飞灰处置专区,完成该区域与原填埋的生活垃圾隔离,建设底部及边坡防渗设施,确保露天堆放的飞灰尽快规范完成填埋处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在专区建成使用前,加强对露天堆放飞灰底部防渗膜及顶部覆盖膜巡检,防止飞灰扬散、流失、渗漏造成污染。

2.加快推进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应急改造(市飞灰处置)项目完成建设,形成服务周期12年的焚烧飞灰填埋处置能力,彻底解决飞灰无处置去向问题。

四、目标任务

露天堆放的飞灰尽快完成规范填埋处理,全市飞灰填埋处置项目建成使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5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为飞灰填埋场的工程已基本完工,其中202410月份完成了A库区的改造任务,露天堆放的9937吨飞灰已于202410月完成了填埋工作,并完成了覆膜。

2.20257月底完成B库区建设,8B库区开始接收填埋处置飞灰,目前已填埋处置12551.517吨飞灰;202511月中旬完成C库区建设。截至目前AB库区累计规范化填埋处置飞灰32682.417吨。

3.已完成了填埋区域截洪沟及进场道路的修建工作,ABC三个库区已完成建设,并通过主体验收并进入飞灰接收阶段,已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4日至20251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2354611

电子邮箱:hsshwc@163.com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