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建筑节能监督抽测服务(2025-2027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建筑节能监督抽测服务(2025-2027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建筑管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建筑节能监督抽测服务(2025-2027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按建筑节能检测收费优惠标准计价且不超过4万元/年
最高限价: 按建筑节能检测收费优惠标准计价且不超过4万元/年
采购需求: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建筑节能监督抽测服务(2025-2027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2027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将证书复印件装订至磋商响应文件中)
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点00分至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
地点: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建筑节能科(黄山东路93号B幢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黄山市建筑管理处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建筑管理处会议室(黄山东路93号B幢4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建筑管理处会议室(黄山东路93号B幢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前到黄山市建筑管理处会议室(黄山东路93号B幢4楼) 准时参加项目磋商(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59-2353208 )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黄山市建筑管理处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B幢4楼
联系方式:0559-2356975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