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精神,现就《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名称:《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概况: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安徽省委、省政府、黄山市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黄山市深入挖掘城市存量资源要素,开展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范围: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为本次城市更新总体方案(规划)范围,合计140.97km²,其中,核心城区118.56km²(即屯溪区、徽州区、黄山高新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甘棠城区22.41km²(即黄山区)。
《黄山市城市更新总体方案(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统领,遵循“以人为本、精细治理;底线约束、集约发展;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提升改造老旧住区、商区(街区)、厂区等区域,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建设大黄山宜游宜居的国际型城市旅游样板地。
二、征集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集公众意见范围:社会各界民众及相关利益群体、相关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2)本次规划完成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
(3)本次规划对可能受影响的群体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本次规划哪些方面易发生社会稳定风险;
(5)对本次规划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建设大厦
2、评估单位名称:安徽方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88号
联系人:阳云云,电话:15856677660,邮箱:anhuifangjia@126.com
3、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4、意见建议反馈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