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屯溪区住建局、城管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黄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我市已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按照《黄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我局《2024年黄山市中心城区住建(城管)领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经研究决定,6月19日13时起,启动中心城区住建(城管)领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四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预警响应;要强化市政道路、路灯亮化、公园广场、园林山场、排水防涝、物管小区、供水供气、在建工地、环卫设施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治;安排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备足备齐应急抢险物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各地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切实担负起当前防汛工作重任,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根据汛情变化,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适时终止四级应急响应。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