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3年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发布日期:2023-05-15 10:51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作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市住建局2023年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序号 责任主体 工作事项 廉政风险点 风险等级 防 控 措 施 类型
1 办公室 政务工作 利用领导名义在组织协调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运转中利用领导名义谋取私利。 中级 1.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把权力放进制度的链条,形成以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
2.加强日常学习教育,强化党性修养,切实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内部权力
事项
2 公务接待 超标接待,违反规定接待,铺张浪费。 中级 1.严格按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制度执行;
2.加强接待工作前置审批管理,规范接待程序;
3.加强接待工作开支控制和监督;
4.加强对报销手续的审核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
内部权力
事项
3 保密工作 保密机制不健全,泄露保密信息,违规查询涉密档案,档案保管不力。 高级 1.修订完善局保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密发文流程、密级标识等问题。
2.压紧压实保密安全责任,组织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将保密制度贯穿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重点加大对互联网计算机敏感文件信息的排查检查,及时消除保密风险隐患,筑牢保密防线。
4.常态化组织开展涉密人员学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提升保密工作技能。
内部权力
事项
4 印鉴管理  印鉴使用不规范;未经审批擅自使用印鉴,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中级 1.修改完善局印章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明公章使用等工作规范要求。加强文件文稿审核把关,涉及盖章和公文审核均由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2.严格公章管理使用,使用印章做到先审批后用印,用印人员提前规范填写《用印呈签单》,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签或同意后,再交办公室盖章用印,从源头防止差错情况的发生。
内部权力
事项
5 办公室 办公用品
采购
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履行审批手续。 中级 1.落实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和审批流程,坚持先审批后采购,先登记后领用、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大额资金采购事项必须严格按局“三重一大”制度要求执行;
2.落实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和日常维护工作,办公室做好统一固定资产登记,明确保管和使用责任人。同时,强化各部门办公用品使用监督,避免无故损毁、浪费现象。
内部权力
事项
6 收发文管理 收发文管理不规范,导致工作延误。 中级 1.收发文件严格按照公文办理流程规范办理。各科室、各部门凡收到上级或其他部门的来文、来函、信息或通过微信、QQ等渠道告知交办的工作事项,应第一时间报局办公室收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办公室按程序报局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签批、交办。
2.市局名义对外发文、发函等, 要严格落实公文审核三审制度,需按科室拟办意见、办公室核稿、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的程序由办公室统一对外行文,并逐级签字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差错的发生。
内部权力
事项
7 固定资产
管理
未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的;事后补办采购手续。 中级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和市局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财务审批程序及 “三公”经费使用规定;
2.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的事项,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内部权力
事项
8 档案工作 档案保管不力,造成档案遗失、调换,违规查询档案。 中级 1.明确档案专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2.严格履行档案查阅审批手续。
内部权力
事项
9 网络管理 安全策略措施不到位,账号申请使用、管理不规范。 中级 严格做好网站信息管理工作,保障网络安全,规范管理。 内部权力事项
10 办公室 信访接待 拒不接待、回复,处置不及时、不合理等。
中级 1.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高效、规范办理来访信访件的登记、录入、转送、交办等业务。
2.加强信访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自身综合素养,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降低重访、越级访风险。
3.严把积案案件质量关,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均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审核把关,确保真化解、实化解,不反复。
内部权力
事项
11 不按规定程序做好信访件的受理、登记、报批工作。 中级 1.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高效、规范办理来访信访件的登记、录入、转送、交办等业务。
2.加强信访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自身综合素养,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降低重访、越级访风险。
4.严把积案案件质量关,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均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审核把关,确保真化解、实化解,不反复。
内部权力
事项
12 机关党委 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向被举报人泄露举报内容 高级 1.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对受理、登记、调查、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流程图;
2.组成2人以上的调查组,如实记录调查处理经过,做好信访笔录;
3.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办理审批程序,报经领导同意后作结案处理。 
内部权力
事项
13 违反规定,私自扣押、处理和存放信访举报材料 高级 内部权力
事项
14 在信访件受理和调查中隐瞒事实,篡改证据,包庇当事人 高级 内部权力
事项
15 案件办理 党员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高级 1.加强廉政教育,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
2.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
3.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内部权力
事项
16 机关党委 党风廉政
建设
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存在的问题管理不严。 高级 1.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做好风险预判;
2.做好党员干部廉政家访工作,强化八小时外监督。
内部权力
事项
17 党员发展
工作
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标准和原则推荐积极分子 中级 1.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科学制定党员发展计划;
2.全面贯彻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防止片面性和盲目性,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顺利地进行。
内部权力
事项
18 对党员发展程序审核不严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19 未按规定落实考察、谈话、政审党员大会、票决等党员发展重要环节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0 党费收缴、管理 不按党费交纳标准核定党员党费交纳数额 初级 1.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完善党员缴纳数额核定办法,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
3.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按规定向全体党员公开。
内部权力
事项
21 不按规定收取、交纳党费,将党费截留、坐支、挪用 高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2 党费使用 将党费用于党员教育等规定之外的其它活动开支 高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3 组织
人事科
公开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不按岗位实际需要拟订招录计划,设定指向性明显的招录条件 初级 1.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设定招录岗位;
2.充分征求岗位所在部门的意见后拟定岗位计划,并层层把关,防止指向明显的计划;
3.招聘计划经局党组集体研究;
4.笔试资格初审及面试资格复审时对所提供的信息仔细审核,并将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做好资料存档;
5.考察要有2名以上同志共同负责,并如实撰写考察材料。
内部权力
事项
24 在考生资格初审时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审查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5 在考生资格复审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不仔细,出现错审、漏审现象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6 考察工作不认真细致,不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违背客观事实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7 局机关科级干部、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免 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 初级 1.加强组工干部培训,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工作要求;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2人以上共同负责;
3.对拟任人员要征求纪检组、党支部等部门意见;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所形成的资料和材料要存档备查。
内部权力
事项
28 更改、伪造民主推荐结果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29 不按规定的方式、程序、范围进行民主测评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0 更改、伪造民主测评结果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1 不如实向党组报告考察情况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2 组织
人事科
人事档案的保管、整理、借用、转递,干部基本信息核定 人事档案管理不遵守保密规定 初级 1.使用保密性、安全性强的档案柜,保证档案安全性;
2.人事档案借用、转递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保证档案保留个人原始资料;
4.个人信息及时更新并准确登记。
内部权力
事项
33 人事档案借用、转递过程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档案遗失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4 干部基本信息审核不严格 初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5 职称申报
评审
不按规定程序受理评审材料 中级 1.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住建厅有关评审的规定受理职称评审;
2.量化审查标准,执行回避制度;
3.加强内部监管和纪检监察,确保审查环节和评审环节受监督。
内部权力
事项
36 资格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隐瞒审查中发现的问题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7 泄露评审专家名单,受申请人委托向评审专家打招呼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8 不按程序评审,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39 计财科 重大资金
使用
对财务收支等重大资金使用等没有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高级 严格按照《市住建局财务收支集中核算管理规定》、《市住建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和程序办理各项大额支出。 内部权力
事项
40 财务审核 报销审核环节可能存在把关不严,产生财政资金流失的风险点。 中级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金管理、账户管理、财务事项审核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内部权力
事项
41 政策
法规科
法制审查
工作
对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按程序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送审稿法制审查中把关不严。 中级 1.加强学习,严格程序,规范流程;
2.加强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加强与局法律顾问组对接,确保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按规范流程推进,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适当。
内部权力
事项
42 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中把关不严,自由裁量基准未体现。 中级 内部权力
事项
43 执法资格
认证、年审工作
对局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年审等工作,未按《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申报执法人员资格、开展年审工作。 初级 认真学习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司法局的要求,严把执法资格进口关,做到不缺不漏;组织一年一度专业法律知识和三年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内部权力
事项
44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执法队伍
建设
对执法人员包括执法辅助人员及综合管理人员队容风纪管控不严以及执法程序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引发社会舆论。 高级 强化廉政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细化分解执法队员岗位责任目标,将量化的工作内容作为协管队员考核和干部考核的依据。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落实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与属地政府、小区物业的联系,深化城管进小区,严格落实控违拆违处置的法定程序。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职责。巡查处置过程中,规范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文明用语,热心服务,坚持柔性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内部权力
事项
45 村镇科 农村危房
改造
审批不精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不达标。 初级 1.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2.强化质量监管。把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工程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及时开展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外部权力事项
46 传统村落补助资金分配 未经程序擅自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初级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原则,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会计财科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外部权力事项
47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对传统村落保护不力,村落和传统建筑底数不清,未做到“应保尽保”,专项资金撒“胡椒面”。 中级 1.出台文件制度,加强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2.对我市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摸清底数,登记在册;
3.使用专项资金,应综合考虑传统村落数量、集中连片成效和村落、传统建筑亟需保护等情况。
外部权力事项
48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监管 未按照《黄山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开展考核。 初级 1.按照考核办法,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PPP项目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报局领导审核后,印发考核结果通报。
外部权力事项
49 城建科 燃气行业监督管理 燃气行业监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谎报、瞒报,不据实查处 高级 严格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燃气行业监管职责。 外部权力事项
50 利用职权之便对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 高级 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制度的执行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51 对区县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行为缺乏督导 高级 加强对区县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进行督导,必要时对履职不力区县进行通报。 外部权力事项
52 污水处理厂
监管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谎报、瞒报,不据实查处 高级 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职责; 外部权力事项
53 利用职权之便对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 高级 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制度的执行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54 城建科 燃气经营许可、设施改动审批、资质证书审核 不按规定程序做好燃气资质申请的审查工作; 高级 1.规范燃气相关资质受理、审查、审批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2.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审核程序,企业基本信息和公示、公告审核结果。
外部权力事项
55 刁难申请企业,违法违规办理,寻私牟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56 燃气企业、个人违反燃气管理规定的查处 对燃气经营企业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燃气管理规定行为视而不见,利用职权之便对被检查单位“吃、拿、卡、要”,不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线索移交处罚。 高级 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强化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管,及时移交向违法违规线索进行处罚。 外部权力事项
57 中央、省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分配 未经程序擅自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中级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原则,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外部权力事项
58 老旧小区项目管理 对区县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基础型、完善型、提升型改造要求监管不力。 中级 严格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市本级改造要求,定期开展督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工作。 外部权力事项
59 编制城市道路、绿地等专业导则、规划 未经程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中级 1.按照规划编制等咨询服务程序开展工作;
2.按照《市住建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咨询服务费用。
外部权力事项
60 对规划编制单位吃拿卡要。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61 园林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分评价 违规给企业加信用分; 中级 1.严格按照《安徽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效能管理及信用分评价办法(试行)》进行信用评价;
2.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制度的执行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62 对申报企业吃拿卡要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63 名城办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未按规定审查申请材料,审批不精准; 中级 1.坚持以公平、公正、透明为原则,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第5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等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不具备相应知识和能力的,不得从事审查工作。
3.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外部权力事项
64 对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行为监管不力。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65 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 对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不力,未做到“应保尽保”,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 中级 1.出台文件制度,加强对我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
2.使用专项资金,应综合考虑名城名镇名村数量、名城名镇名村亟需保护等情况。
外部权力事项
66 建管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转报 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具备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初审通过并上报省厅 中级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2.事中开展检查不少于两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及时移交查处;
外部权力事项
67 在勘察设计企业事中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财物,谋取其他利益;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68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时收取费用,利用职务谋取利益; 高级 1.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安排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一起开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及时移交查处。
外部权力事项
69 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0 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一般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和抽查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准予验收合格。 高级 1.严格按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开展工作;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3.安排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一起开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及时移交查处。
外部权力事项
72 无故拖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3 利用职务为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4 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5 建管科 消防设计审查 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时收取费用,利用职务谋取利益; 高级 1.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2.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严把资料审查关,要求图审机构对设计文件和图纸单独出具消防技术审查意见。
4.相关工作应由两人及以上一起开展,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5.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报经领导同意后办结处理并公开
外部权力事项
76 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7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符合工程建设领域企业标准备案申报条件不予受理、不予办理的;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受理、办理的; 高级 1.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2.利用政府购买服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相关工作应由两人及以上一起开展,如实记录现场验收情况,现场关键部位进行摄影录像等。
4.工作人员及相关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5.严格执行消防验收、备案审批程序,报经领导同意后办结处理并公开
外部权力事项
78 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79 在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0 在备案过程中收取贿赂,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1 城管科 市容环境
管理
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监管不力。 中级 强化对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创城创卫巡查督查力度。 外部权力事项
82 垃圾分类
管理
对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不到位。 初级 1.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印发简洁美观、易懂、易操作的垃圾分类宣传资料。
2.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灵活运用各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识。
外部权力事项
83 行政处罚 违反办案程序、自由裁量权等规定,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高级 1.严格执行案件查办程序,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2.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做到不遗漏证据,案件定性准确,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
3.在查办案件环节中,遵守办案纪律,秉公执法,洁身自爱,严于律己;
4.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5.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84 截留私分、变相私分、违规预收罚没款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5 在查办案件环节中,未坚持办案纪律,向当事人泄露案情,或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不能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6 案件办理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私自处理问题; 高级 1.坚持2人以上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巡查人分别签字,相互监督,互相把关;
2.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徇私情,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3.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强化工作作风,杜绝接受管理对象吃请、送礼等。
外部权力事项
87 收取相对人好处或者熟人打招呼后,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放任不管。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8 接受管理对象吃请、礼物、好处等。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89 督查考核 对被考核单位监督考核不严,随意打分、扣分。 中级 1.凡督查考核均要成立2人以上的监督考核小组,凡扣分项必须有现场图片或相关记录,并形成资料汇编存档。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外部权力事项
90 开发物业科 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给予合法资质证书的 高级 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行政许可各项制度,规范审核流程,严格审批制度,坚持网上公示、公告制度,接受公众监督,实行内部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91 预售资金
监管
预售项目存在规划变更,预售许可未及时做出相应变更的;预售资金被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存在被抽挪行为的 高级 加强房地产预售审核和预售资金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对审核内容、审批流程再优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外部权力事项
92 住房发展与保障科 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工作   各环节对公租房实物配租及补贴申请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不规范审批,因指导监督不利导致区县住房保障工作存在有失公允现象的发生。 中级 1.规范审核流程,建立多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住房保障审核机制;明确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优先保障条件,并公开发布;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条件进行审核;严格准入审核情况公示公开,规范公示公开内容、范围;建立科学的轮候规则,对轮候对象严格执行动态复核程序。
2.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93 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  
公租房分配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不规范审批。
中级 1.完善公平分配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摇号选房等分配规则,优先向住房最困难家庭分配;
2.坚持公开分配,实行公租房分配方案、分配过程、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公开透明,防止关系房、人情房。
外部权力事项
94 指导监督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公租房空置房源未及时公开上报及不规范使用 中级 健全住房保障退出衔接机制,实行空置房源一户一报,统一使用。 外部权力事项
95 行政审批科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受理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证的流程,让企业来回跑; 中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96 没有按资质办证材料清单收取申报材料;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97 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及流程办理。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98 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 在安全生产许可申报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证的流程,让企业来回跑。 中级 在安全生产许可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99 没有按资质办证材料清单收取申报材料。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00 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及流程办理。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0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受理 在施工许可申报的过程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证的流程,让企业来回跑。 低级 在施工许可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2 没有按材料清单收取申报材料。 低级 在施工许可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3 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及流程办理。 低级 在施工许可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4 行政审批科 建筑业企业、监理资质受理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证的流程,让企业来回跑; 中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5 没有按资质办证材料清单收取申报材料; 中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6 没有按照规章制度及流程办理。 中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不可违规受理。 外部权力事项
107 安管三类人员证书、特种人员证书核准 在申报过程中,没有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办证的流程,让企业来回跑; 低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 外部权力事项
108 没有按材料清单受理申报材料。 低级 在资质申报的过程中做到一次性告知企业申报流程,认真按材料清单收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受理程序。 外部权力事项
109 市建管处 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记录 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或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组织调查程序不规范; 高级 严格落实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照《黄山市住建局不良行为信息记录程序》执行不良行为信息记录程序。 外部权力事项
110 调查取证资料不齐全;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11 告知程序执行不符合规定;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12 未按规定进行不良行为信息记录。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13 市建管处 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对符合条件的审查不通过,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资质申请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 高级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执行市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
3.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14 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核超时;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15 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1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存在挪用、未按规定或不按时退还给企业风险 初级 严格按照《黄山市建筑管理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工作程序》相关规定为企业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外部权力事项
117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给予备案。 高级 完善工作流程,局窗口受理→处办公室接收登记→处领导分配任务→经办人审查资料→节能办组织实体调查→节能办内部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结果。 外部权力事项
118 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节能材料给予备案。
高级 1.完善工作流程,局窗口受理→处办公室接收登记→处领导分配任务→经办人审查资料→节能办组织实体调查→节能办内部讨论形成初步意见→提交处务会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结果;                                        2.在绿建、建筑节能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竣工验收工作中,认真审查设计文件,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外部权力事项
119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 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不给备案。 初级 向申请人明确投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120 市建管处 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 符合备案条件的建筑节能材料不给备案。
初级 向申请人明确投诉途径,接受社会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12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高级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2.规范安全许可证颁发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不少于两人,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对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办理审批程序,报经领导同意后办结处理
外部权力事项
122 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3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4 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5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6 市建管处 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 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高级 1.严格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管理制度;
3.规范复查制度,严把复查关,对存在问题实行一次性告知。
4.相关工作应由两人及以上一起开展,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5.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127 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8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29 在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0 在备案过程中收取贿赂,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1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高级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作流程;
3.相关工作应由两人及以上一起开展,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132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3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4 在备案过程中收取贿赂,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5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6 市质监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 高级 1.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规范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
3.承办人员不少于两人;
4.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
5.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审批程序,报经领导同意后办结处理
外部权力事项
137 在备案过程中收取贿赂,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8 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39 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高级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2.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3.相关工作应由两人及以上一起开展,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4.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
外部权力事项
141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2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3 在核发过程中收取贿赂,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4 未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5 评优评先  评优评先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取参评企业贿赂、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高级 1.严格执行评优评先办法;
2.承办人员不少于两人,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参与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先评优条件及程序开展。
外部权力事项
146 市城建处 施工管理 工程变更把关不严的风险; 高级 1、从施工图设计入手,严把设计关,加强对现场的调研,及时进行精细谋划避免后期变更签字,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在必须变更时,提交城建处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2、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加强监督;
3、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要求及时报验,在市质检站监督各指导下完成各工序的验收的工作。
外部权力事项
147 质量控制存在不到位的风险。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48 工程招标  必须招标的项目规避招标; 中级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市发改委(公管局)现行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范本,规范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合理设置招标条件;
3、按照《黄山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和《市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履行招标文件审核程序,经市城建处集体审查和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发布招标。
外部权力事项
149 招标设置条件不符规定;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0 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招标文件。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1 市城建处 合同签订 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脱离招标文件要求拟制合同条款; 中级 1、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合同模板、中标文件等,拟定合同条款;
2、结合实际细化合同条款,杜绝合同条文含糊不清,经市城建处集体审查通过;
3、按照《黄山市住建局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和《市住建局政府投资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履行合同文件审核程序,经法规科、计财科审查后,提请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再签订合同。
外部权力事项
152 合同关键条文含糊不明确;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3 不按规定程序审核合同文件。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4 市造价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办理; 初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经办、初审、报批三级办理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55 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及补充完善的材料要求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6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对明显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办理; 初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管理工作》等规定,执行初审、复审程序,全面落实统一平台办理、一个工作日办结、问题一次性告知、核查标准一致办理要求;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57 不能执行“四个一”要求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58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 发布不符合基本清单要求价格信息; 初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安徽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采集报送、市场调查、对比分析、专家评审等程序,落实信息员、区县住建局多途径、多布点信息采集,确保价格信息发布的及时、合理、准确;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59 发布不合格产品价格信息;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60 发布市场材料价格偏离市场行情。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61 计价依据解释、造价纠纷调解 计价依据解释未执行有关计价标准、计价方法等规定; 初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造价纠纷调解规定》等,坚持合法、客观、公正原则,落实流程化、档案化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2 造价纠纷调解未执行有关计价标准、计价方法等规定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63 造价行业执法检查 不按照规定开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从活动的行政执法检查 高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履行造价行业管理职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4 市造价站 造价行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及督导 不按照规定开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 高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严格行使特定区域范围的造价行业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督导区县住建局、城管局依法依规实施造价行业行政处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5 不按照规定督导区县主管部门行使造价行业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 高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严格行使特定区域范围的造价行业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权;督导区县住建局、城管局依法依规实施造价行业行政处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6 指导协会评优评先 不按规定督导优秀企业、优秀造价师、优秀成果文件评选 中级 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做实做细监督指导、审核把关,实行过程督导、初核报审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7 造价技能竞赛举办 竞赛费用违规开支; 中级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精心指导并严格执行竞赛方案;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依规核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68 竞赛有失公平公正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69 市城建
档案馆
档案接收 可能在接收档案中没有按标准接收;可能在库房管理中玩忽职守,导致档案遗失、损坏等。 中级 按岗位职责要求,经常对照要求,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办事。 外部权力事项
170 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认为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归档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给予验收通过。 中级 推行工程档案验收承诺制,畅通档案验收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外部权力事项
171 档案查阅利用 查阅档案时不情愿、态度不好。 初级 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健全制度。 外部权力事项
172 业务指导 解决业务问题可能不及时。 初级 业务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或实地指导。 外部权力事项
173 市水务办 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 不按自备水用水量及收费标准核定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数额; 高级 1.严格执行市发改委制定的污水处理费价格标准;
2.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3.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具电子缴款书,由缴款单位直接缴款至财政局非税专户,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钱款。
外部权力事项
174 不按规定上缴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将污水处理费截留、坐支、挪用。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175 核定及调整年度计划用水量 不按规定范围、程序、标准核定年度用水计划量; 中级 1.严格遵守节水管理规定受理、审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查程序,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发现违规问题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76 对符合申请调整用水计划条件的用水户不进行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77 对不符合调整条件的用水户违规调整用水计划,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78 对供水、用水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 中级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严格执行案件审查制度,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制审核,重大案件必须经集体审议。
3.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须2人以上,并提出初审意见报批;
4.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外部权力事项
179 调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180 市征收办 房屋征收 未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 中级 严格以房产证和合法建房手续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依据,重点防控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合法房屋进行认定、虚增合法面积等问题 外部权力事项
181 未经被征收人协商或公开摇号方式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中级 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评估机构;协商不成,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保障被征收人对评估机构选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外部权力事项
182 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及时安置,造成“难安置”情形 中级 对标对表省市文件要求,跟踪相关区县,坚持“一项目一政策”治理方案和抓近期和管长远相结合,强化动态监管,确保百姓早日安置,及时拿房入住 外部权力事项
183 市住房租赁保障管理中心 负责市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资产管理、建设资金拨付、后续监管工作 公租房运营管理不规范、动态管理不到位,对违规占用公租房等违规行为处理不及时不到位; 初级 1.制度保障到位。持续规范和完善资格审核、租金管理,明确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
2.动态监管到位。强化房屋使用情况动态监管,加大违规清退力度,对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信息公开到位。发布基层政务公开信息,扩大公众知晓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住房保障工作廉洁运行。
外部权力事项
184 公租房审核流程不规范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85 公租房调换及租金减免审核把关不严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86 其他违法违规或履职不到位行为 初级 外部权力事项
187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规范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备案或超越职权办理资格备案 中级 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审核监管,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要求,规范材料核验;对经审核的机构信息及时予以网上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外部权力
事项
188 监督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取房屋交易定金、首付款以及利用居间服务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规行为不进行查处的 中级 设立专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受理台账清单制;对承办调查、取证以及处罚的工作人员严格背书制度,实行全程痕迹管理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外部权力
事项
189 规范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予以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资质许可 低级 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审核监管,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要求,规范材料核验;对经审核的机构信息及时予以网上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外部权力
事项
190 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经营行为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低级 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受理台账清单制,实行全程痕迹管理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外部权力
事项
191 市物管办 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事中事后监管 对不符合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要求的项目给予备案。 低级 1.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执行,切实履行职责,申请办理综合查验必要的附件资料齐全后,经办人员应在收件表上签字。
2.规范办事流程,严格落实综合查验内部联审制度,联审经办人员原则上不低于三人,各经办人员在审核分项内容是应明确办理意见,是否通过审核要明确,现场查验的工作人员要记录项目现场情况,明确各分项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在提出拟办意见前应查看所有附件资料。
3.加强廉政教育,防范违法违纪行为。
4.开展办件回访,了解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经办人员,要及时开展内部调查。
外部权力事项
192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 未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方案进行复核 低级 1.严格贯彻落实既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方案,市局经办人员在抽检时应严格按照打分表上得分点进行检查,对于确需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得分的,经办人员要作出合理解释并保存影像资料和打分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经党组会审议。
2.在市局官网公示期间如收到群众反映意见,对考核结果不满的,经办人员应会同区县主管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项目,应另选经办人员核查该项目考核的相关情况。
外部权力事项
193 市环卫处 项目建设 项目谋划、建设、运行期间可能存在接受服务对象财物、礼金、有价证券、吃请等行为;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质量管理造成重大损失的风险。 高级 1.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建立廉政防控长效机制;
2.严格按照招标法和《市住建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到位;
3.实行保廉承诺,开展警示教育,进行风险提示、廉政谈话等预防措施,加强群众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外部权力事项
194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审核 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未认真审核现场调查材料,造成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用出现错收、漏收等风险。 中级 1.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责任追究,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干部职工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4.经常到一线指导调研。
外部权力事项
195 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与污泥处理量审核 在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与污泥处理量审核过程中把关不严,未认真审核现场调查材料,造成垃圾焚烧处理服务费用出现错收、漏收等风险。 中级 1.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2.严格责任追究,发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干部职工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4.经常到一线指导调研。
外部权力事项
196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项目建设 数字城管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接受财物、礼金等,不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标,选择与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的单位。 高级 1.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加强干部职工廉政、守法、自律意识;
2.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
外部权力事项
197 监督考核 数字城管考核中可能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高级 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落实考核人员签字、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制度。 外部权力事项
198 公车管理 公车管理中可能存在油卡、车辆维修等虚假报销。 中级 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车辆维修层层把关。 内部权力事项
199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局 行政审批及执法办案 在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办人情事,办人情案。 高级 1.强化廉政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法能力。
2.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职责;对各项审批流程落实公示,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时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3.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4.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
外部权力事项
200 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擅自增设审批环节或无故延长办理时限。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01 违反办案程序和规定,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 轻责重罚。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02 日常监管 不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存在不文明执法和吃、拿、卡、要现象。 高级 1.开展城管法治培训和队伍军事化训练,提升队员廉政从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2.完善落实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队员违规违纪现象及时依规处理,打造对外良好城管队伍形象。
3.加强与属地政府、社区、小区物业的联系,深化城管进小区,落实联系人公示制度,加大控违拆违力度,严格依法定程序处置违法建设。
外部权力事项
203 控违拆违 在日常控违拆违中办人情案,选择性执法,不按法定程序处置违法建设。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04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行政审批及案件查办 行政相对人给予好处后,利用职务权力干预审批和案件查办,办人情案。 高级 遵守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程序,做好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上报各类行政执法决策。 外部权力事项
205 平台管理 数字城管平台及12345平台运行中,接受相关人员好处,利用职权干预日常平台运作,瞒报案件查办率;不能对市长热线、市民投诉、领导批示等问题的受理、任务派遣、跟踪督办等工作做到有效反馈的风险。 高级 1.严格遵守工作职责,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2.完善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案件派遣调度,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提高案件处置效率;依法依规做好平台答复,文明规范用语。
外部权力事项
206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执法办案 违反办案程序和规定,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 轻责重罚。 高级 1.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程序,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
2.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坚持证据穷尽原则,做到不遗漏证据。
3.遵守办案纪律,秉公执法,洁身自爱,严于律己,不徇私情,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如遇与行政相对人有关系的案件做到自觉回避。
4.严格落实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切实规范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
5.严格按照暂扣物品处置办法执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落实逐级签批和集体审议制度。
外部权力事项
207 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未按照程序依法取证,遗漏证据。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08 办案纪律不严,办人情事,办人情案,向当事人泄露案情,或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不能严格执行案件处罚裁量权标准。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09 截留私分、变相私分、违规预收罚没款的。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0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行政审批
环节
对行政审批事项把关不严,应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未按照系统流程办理,存在体外循环。 中级 1.强化廉政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紧抓队员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法能力。
2.细化分解执法队员岗位责任目标,定岗定位打卡,实行工作日志报送,同时也将量化的工作内容作为协管队员考核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3.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落实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队员违规违纪现象及时依规处理,打造对外良好城管队伍形象。
4.日常违建巡查中加强与属地政府、小区物业的联系,深化城管进小区,落实联系人公示,加强违法建设摸排,发现违建及时上报,严格落实控违拆违处置的法定程序。
5.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职责;对各项审批流程落实公示,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时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6.巡查处置过程中,规范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文明用语,热心服务,坚持柔性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外部权力事项
211 在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现场勘查、商业促销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渣土准运办理)等事项办理时,可能存在讲私情或者收受当事人好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权限做出行政许可的风险。以及接受行政审批申请人或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取好处,受人情影响,违规操作相关程序。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2 黄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行政审批
环节
在业务办理时可能擅自设置前置审批事项或无故减少许可条件的风险。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无故刁难、不予受理,或巧立名目拖延时间不予答复,也不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的风险。 高级 1.强化廉政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紧抓队员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执法能力。
2.细化分解执法队员岗位责任目标,定岗定位打卡,实行工作日志报送,同时也将量化的工作内容作为协管队员考核和干部考核的依据。
3.强化督查考核,完善落实各项队伍管理规章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对队员违规违纪现象及时依规处理,打造对外良好城管队伍形象。
4.日常违建巡查中加强与属地政府、小区物业的联系,深化城管进小区,落实联系人公示,加强违法建设摸排,发现违建及时上报,严格落实控违拆违处置的法定程序。
5.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管职责;对各项审批流程落实公示,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行政审批时做到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6.巡查处置过程中,规范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文明用语,热心服务,坚持柔性执法,做到依法行政。
外部权力事项
213 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后期监管职责。 中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4 日常市容监管 在日常市容管理巡查工作中吃、拿、卡、要等方面。不认真履行巡查监管职责。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5 控违拆违 利用职务权力,在日常控违拆违中办人情案,对熟人或当事人给予好处后,瞒报,漏报相关违建案情。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6 市控违拆违管理中心 控违巡查 巡查发现违建不及时通报交办 高级 1.加强管理,严格按程序履行职责杜绝违纪行为
2.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杜绝徇私舞弊违法行为
3.严格按工作程序处理,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外部权力事项
217 群众举报交办督办不力有包庇行为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218 控违巡查不到位造成大面积违建失控 高级 外部权力事项
备注:市住建局2023年廉政风险点共218个,内部权力事项44个:其中高级10个、中级20个、初级14个;外部权力事项174个:其中高级91个、中级52个、初级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