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举措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10:02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行政审批科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各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将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改革事项具体举措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1、省级委托市级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省级,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事项;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市级)。

二、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方式许可。

三、具体改革措施: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作出许可决定。

四、事中事后监管举措:许可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资质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企业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核查以信息化手段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实施。

 

附件:1.办事指南

2.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告知内容

3.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6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