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召开《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8月29日,黄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主发布单位对《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问。市农业农村局、市新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常态长效,以法治方式加强农村垃圾治理,黄山市出台了《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的出台,从机制建设、责任分工、问题解决、群众参与等方面予以创新,将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从制度层面夯实治理基础,确保立法保障治理规范。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治理格局。明确了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等处置办法,解决了村民一直困惑、政府一直难以解决的难点痛点问题。同时明确了村民群众在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化被动监督为主动参与,形成乡村环境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按照《黄山市全域农村垃圾治理办法》规定和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压缩转运和焚烧处置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类垃圾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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