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各区县住建局、资规局、发改委,市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范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20〕79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66号),现就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及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实施
全市新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单体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群应当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方式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
造型复杂、功能要求特殊的项目,建设单位认为不宜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的,须经专家论证进行确定,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二、加强装配式建筑设计
建设单位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包含装配式建筑内容。发改和资规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设计方案审查时,应对装配式建筑落实情况和预制装配率设计内容进行审查。
装配式建筑应编制专项设计方案,明确装配式建筑配建指标,设计深度应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鼓励住宅类项目进行标准化设计,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图集进行设计,结合场地布局要求,运用标准化户型的模块进行灵活组合,以满足建设项目的风格多样性和场地适用性。
三、强化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
在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DB34/T3830-2021)进行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预评价,凡同时满足各评价项最低分值要求的,即可认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复评价并确定装配式建筑评价等级。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把关,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凡未按要求进行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一律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一经发现未严格把关,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严肃处理。装配式建筑装配率预评价意见作为施工图审查依据,图审机构对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核对预评价报告内容与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一致,经审查合格才能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施工图审查意见书中明确装配式建筑指标。
四、完善建设组织模式
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其中,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发包,并根据装配式建筑设计情况在设计概算中计算造价成本。推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企业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形成“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
五、优化招标方式
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经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的,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
承诺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经核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的,可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
六、规范招标文件
依法必须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企业、具有构件生产能力、投标人承诺的更高装配率作为加分项,并明确违约责任。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具有构件生产能力,不得限定构件供应方式。
七、严格资质资格管理
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等。从事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套筒灌浆、预埋件等关键岗位作业人员需按规定取得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八、完善评标办法
装配式建筑项目评标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建市函〔2022〕453号)的规定。装配式建筑项目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可以在投标人技术实施方案、总承包管理能力、施工工艺、信息化管理水平、信用状况、构件生产商生产能力等方面设置评审条款。鼓励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招标人择优选择中标人,“评定分离”定标规则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九、优选评标专家
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评标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至少有2名预制构件生产和装配等装配式建筑相关专业专家。评标专家应熟悉装配式建筑评价技术规范或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包括项目管理、造价、设计、施工、质量检测、构件部品生产和科研咨询等。
十、强化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将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纳入到招标投标市场和建筑市场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要完善招标投标管理规则,规范装配式建筑专家入库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活动,强化对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及竣工验收前装配率的评价工作,不得借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名义随意改变招标范围、方式及法定程序,变相实施虚假招标。
各区县要严格落实《黄山市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严禁擅自取消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不按图施工的,依法责令改正,给与行政处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加强监管。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
(黄山市城市管理局)
黄山市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