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惩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0 10:56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建管处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通过“黄山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人员考勤数据,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惩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代)、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二、评价规则

对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自动监管惩戒。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

(1)连续5天(含5天)以上未考勤打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2)月考勤低于75%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

2.以上人员有按规定批准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连续请假超过7天(含7天)或单月累计请假超过10天(含10天)的,施工、监理企业应另行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

3.建设单位应对顶岗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并在请假相关手续上注明核实情况,相关材料同步报各区县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应及时将请假情况录入考勤系统实名制管理模块。

4.2024年5月20日起,每月对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将以“黄山智慧工地监管平台”考勤数据为准进行动态监管惩戒,各区县主管部门应及时核查属地项目请假手续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住建局。

三、工作要求

1.限时核对完善信息。请在建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在520日前务必认真核对相关人员考勤登记信息,确保考勤数据与考勤人员准确。

2.加大履职不到位查处力度。对长期不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及其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通报,对施工、监理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3.加强关键人员履职监管。各区县主管部门督促各在建项目落实电子考勤打卡要求,加快推进上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惩戒工作。市住建局将加大对全市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区县主管部门抽查、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若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申请加入qq群(群号956090348),技术支持电话18168579628、13841426581。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