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黄山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规土处、黄山高新区管委会住建局、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自即日起,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0〕8号)、《关于印发<施工企业在黄项目行为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3版)的通知》(黄建管〔2023〕39号)、《关于开展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黄建管〔2022〕3号)、《关于印发<黄山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3版)的通知》(黄建管〔2023〕63号)文件废止。
特此通知。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