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2版)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经研究决定对《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1版)进行修订完善,现将《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2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2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平台”即日起将根据修订后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进行修改。
二、“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平台”修改完成并正式上线之前(正式上线时间另行通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申请仍按照原评价内容和标准执行,其中已经生效的2020年度产值、税收等分值有效期延续至2022年4月30日,2021年度产值、税收等加分申请暂不受理。
三、“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平台”修改完成并正式上线之后,企业所有新增信用评价(包括2021年度产值、税收加分)按照修订后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进行信用加分申请,企业已生效的除2020年度产值、税收以外的分值将按照修订后的标准进行自动更新,2021年度产值、税收等加分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黄山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2022年).xls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