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4-14 11:39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市建管处、市质监站、建管科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住建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黄山风景区建管办,中心城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一季度节后复工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现将第一季度建设工程综合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时间为3月16日-3月18日,分3个检查组,督查8个区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抽查在建工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市场行为、节能与绿建等情况,检查在建项目26个,其中中心城区在建项目13个,各区县共13个。此次检查抽测混凝土强度18份、钢筋保护层厚度16份、楼板厚度16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4份、实心砖2份、防水卷材3份、钢管3份、三种规格扣件各3份,下发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19份,安全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29份,市场行为整改通知单7份,建筑节能整改通知单5份,消防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2份。

通过本次检查反映大部分区县主管部门已部署并落实各项在建工地监督检查工作。大部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管理意识普遍提高,质量、安全、市场等行为规范,抽测的材料、构件基本满足规范要求,管理人员能到岗履职,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项目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抽查时也发现部分区县主管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施工项目依然存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节能绿建、疫情防控、工地消防、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区县监管责任履职情况。部分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未到位。如歙县、黄山区、休宁县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不力,未按规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黄山区暂无生产预拌砂浆企业。歙县、黄山区、休宁县、徽州区在建项目普遍未使用可再生能源。祁门县、歙县文明施工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围挡未完全封闭,降尘措施不全,区县主管部门在项目安全措施备案环节需加强监管。部分区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构编制与经费推动缓慢,祁门县、歙县、徽州区、黄山区、黄山高新区未设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机构。

(二)质量管理情况。部分施工企业放松对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如祁门县广惠商城二期存在混凝土观感差,后浇带支模架有先期拆除情况;歙县紫阳兰亭17-19#楼、22、23、37及B区地下室项目同条件试块未留置,楼板压槽,砂浆灰缝饱满度差;黄山区阳光绿洲D地块15#楼存在二次结构浇筑质量观感差,后浇带先拆后支,窗台板伸入墙体长度不足,抗裂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三)安全管理情况。部分项目脚手架搭设有安全隐患、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管理不规范。如黄山区天都浦溪苑(7#-13#、26#、27#、配电房 2#、地库一期)项目存在架体未封闭、上部围护高度不足、立杆悬空、连墙件缺失,临边、洞口多处无防护设施等情况;星雨华府二期G1-G5#楼工人未佩戴安全帽进行作业,塔吊作业不规范等情况。

(四)文明施工管理情况。部分项目对文明施工重视不足,现场脏乱差。如祁门新型电子元器件科创基地项目3-6#标准化厂房均存在施工道路无硬化,裸土未进行覆盖、材料堆放杂乱,项目围挡未完全封闭,自动冲洗设施未投入使用情况;星雨华府二期G1-G5#楼项目存在裸土未覆盖、材料堆放杂乱未分区未标识、施工现场电瓶车乱停放等情况;黟县黄山文化村(悦榕庄三期)项目存在食堂卫生管理较差,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内部卫生较差,无防蚊蝇措施,未见消毒记录等情况。

(五)疫情防控管理情况。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市住建局下发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祁门县广惠商城二期项目、歙县华通国际城项目7、8#楼施工区域未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工地大门敞开,“俩码联查”位置设置不合理,现场未见外来人员登记台账和施工环境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不到位。

(六)建筑市场行为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部分项目如黟县黄山文化村(悦榕庄三期)项目建设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月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总承包单位未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祁门县广惠商城二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考勤天数不足;歙县华通国际城项目7、8#楼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长期不在岗,未进行生物识别考勤且农民工工资档案未按标准化指导手册建立,现场资料混乱,内容未及时更新。

三、处理情况

对本次检查中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市场行为、疫情防控、文明施工、消防管理较好的黄山区谭家桥镇黄山项目B-12地块3#-57#商业楼及配套用房项目施工单位北京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恒正建设工程项目有限公司;休宁县总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单位黄山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碧桂园凤凰城一期项目施工单位安徽省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柏山小学扩建项目施工单位黄山市宝信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黄山市传染病医院(黄山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施工单位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景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报表扬。(通报表扬企业增加企业信用分)

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天都浦溪苑(7#-13#、26#、27#、配电房 2#、地库一期)施工单位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黄山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约谈警示;对市场行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黄山文化村(悦榕庄三期)项目施工单位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合肥康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约谈警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的星雨华府二期G1-G5#楼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约谈警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管理不到位的祁门县广惠商城二期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黄山市祁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约谈警示,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当地主管部门查处;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疫情防控、消防管理较差的歙县华通国际城项目7、8#楼项目施工单位黄山市徽州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浙江中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约谈警示,要求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当地主管部门查处。(约谈警示企业降低企业信用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工程质量,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工程质量关系群众切实利益,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住建局《黄山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狠抓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隐蔽工序举牌验收、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预验收等管理措施,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减少质量问题投诉,提高我市工程质量水平。

(二)加强安全管理,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针对近期雨季施工特点,加强对防滑、防潮、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毒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危大工程及施工用电、临时设施等的检查,重点对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的检查与整改,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三)强化扬尘治理,督促文明施工。严格落实《黄山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黄山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导则及图集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有效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措施防治水平,严格落实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建成区内使用预拌砂浆,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实名制考勤、工资专户管理、未及时采集录入“黄山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数据的要限期整改;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每月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加强项目部、监理部人员的履职监管,人员配备必须符合项目需求,现场资料要规范、完善。

(五)加强疫情防控执法检查。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从严从紧、动态清零”的总方针,严格落实《黄山市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明白卡》(十条措施)和《黄山市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五项补充要求》,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严从实从细从快部署,放弃麻痹心理、侥幸心理,深入工地一线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做实做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依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拒不落实的企业责任的将予以从严处理。

 2022年4月12日

 

 

 

 

抄送:各区县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