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立法后评估工作公众意见征集公告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0〕16 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0〕22 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的通知》(黄府法领办〔2024〕7号)等文件要求,需完成对《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规章名称:《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评估主体: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评估主体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
二、评估目的
(1)全面了解《办法》相关条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是否适应当前本市社会、生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需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矛盾冲突;
(2)对《办法》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调研分析,研究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3)通过评估《办法》的实施效果,如有必要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办法》的建议。
三、评估内容
(1)对《办法》的实施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包括:实施的基本情况;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实效性、规范性等方面;与当前社会、生态、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和效益性;还有配套性文件制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
(2)《办法》中涉及的任务目标、职能分工等重点规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达到任务目的等情况;
(3)《办法》实施中是否出现与上位法或国家政策不一致的规定,以及法规是否与黄山市地方本地实际相符合。
(4)《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征集内容
(1)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区县城市管理局、徽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山高新区住建局;
(2)黄山市各区县餐饮企业、餐饮消费者、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其他群众。
征集内容:现行《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五、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93号
联系人:汪 军
联系方式:0559-2354731
2.受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 安徽允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元一大观水口街7号楼4楼
联系人:徐 工
联系电话:18255974769
电子邮箱:jxxugang@126.com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网站留言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意见或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意见建议反馈期限:即日起至10月23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谢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4-10-23 10:312024年9月23日,我机关就关于征询公众对《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意见的公告,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机关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