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507-00028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25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7-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议作建)的答复

作者:村镇建设科 发布时间:2025-07-16 15:17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吴向勇代表:

您在市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有310个中国传统村落,占全国总量的3.8%、占全省总量的66%,数量位列全国地级市第二、全省第一;有476个省级传统村落,占全省总量的58.9%,数量位列全省第一。近年来,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将其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充分结合,接连打响烟雨徽州艺术文创品牌、村落徽州文旅融合品牌、田园徽州农产品地域品牌,有力推进传统村落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具体举措

(一)统筹全局规划。一是注重规划引领。编制了《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黄山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利用示范市总体规划》及县、村级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二是完善法规制度。先后出台《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办法》《黄山市徽州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徽派传统村落保护标准》《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传统村落建设正负面清单》等,推进我市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出台《黄山市传统村落示范项目保护利用技术导则》《黄山市传统建筑修缮技术导则》及正负面清单,规范传统建筑修缮技术标准。三是建立相关机制。建立黄山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及议事机制,成立专家咨询组,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协调、调度推进。

(二)强化资金支持。一是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全市第一批至第四批92个中国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资金补助2.76亿元(每个村300万元),2020年,黄山市成为全国首批10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之一,获得中央资金补助1.5亿元。二是争取省级资金支持。2024年,全市13传统村落示范项目和3传统建筑修缮项目获得省级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4707万元,占全省总资金47%2025年我市26个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项目获得省级专项资金5210万元,共计修缮227栋传统建筑,目前项目正在启动实施阶段。三是争取金融资金支持。推出“村落徽州”绿色金融项目,全市传统村落已获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授信51.95亿元、已使用贷款29.08亿元。

(三)聚焦村落保护。一是坚持传承优先。以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抓手,深入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徽州文脉传承工程,黟县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二是开展修缮认定。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传统建筑修缮,对濒临倒塌、损毁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修缮,修缮传统建筑600余栋。对全市传统建筑开展普查认定工作,目前我市已认定传统建筑1158幢。三是加强风貌管控。出台《黄山市徽派民居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村落徽州徽派民居建设技术导则》及正负面清单,即将印发《农房建设设计图集》《既有农房整改设计图集》《徽派民居管控正面引导清单》,加强徽派民居建设管理,健全乡村风貌管控机制,彰显徽派乡村特色。

(四)推进活化利用。一是盘活闲置农房。搭建全市闲置农房流转交易平台按照宅基地“三权分置”精神,探索流转农房使用权建成闲置农房数据库。截至目前,已通过平台流传交易64处闲置农房、面积2.41万平方米,成交金额900.5万元创新探索出村企合作、村组自营、村民合作、村级代管等盘活利用模式。二是推进农文旅融合。坚持农文旅、商文旅、康文旅融合发展,深度挖掘乡村文化资源的经济属性,以节日为契机推动瞻淇鱼灯、齐云打铁花、祁门傩舞等传统文化出圈出彩三是强化成效宣传。实施皖南古村落“满天星”行动,编制《皖南古村落“满天星”图册(第一批、第二批)》(100个村)并在第三届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大会上对外发布,积极向相关企业宣传推介。积极与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徽派古建产业发展的成效,如在中国建设报发表《加大活化利用 打响特色品牌—安徽省黄山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见闻》等,与安徽电视台合作拍摄《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徽派古建产业发展完美契合》。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传承利用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厅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大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力度,加快建设“千村引领 万村升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山建设一是高站位健全法规制度。“小快灵”立法模式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形成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出台一系列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的管理制度、技术导则以及操作指南,确保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高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及时响应国家、省对于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财政动向,超前谋划,积极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实施“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市场化运作”等模式,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扩大争取“村落徽州贷”等金融支持;实施传统村落满天星行动,扩大对外宣传推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三是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出台的项目管理办法、技术导则及正负面清单,规范项目实施,并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加大市级统筹调度督导力度,组织各区县高效率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四是高品质强化风貌管控。严格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巡查管控制度,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风貌管控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形成闭环管理,结合和美乡村建设、传统建筑修缮、民宿产业发展、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等开展既有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五是高端化推动活化利用。进一步创新五个“村字号”IP,打造具有徽州特色的标志性“一村一品”高端服务业;依托传统村落的自然风光和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和休闲度假等特色产业,提升传统村落的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帮助和支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9-2353246

 


2025625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意见建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