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黄山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问:如何理解申报中延续执行“市20条”等政策措施中“来黄新就业人员中部分垂直系统人员(如银行、烟草公司等)如何认定”。
答:2022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部分垂直系统(如银行、烟草公司等)及部队文职人员在黄山市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养老保险在黄山市域外缴纳,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前已在黄山市域内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视为来黄新就业人员。
问:在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政策中如何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认定 。
答:黄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房人至少一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申请人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所在乡镇(乡镇政府)核实确认。
问:如何理解“住房公积金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给予保底,即,职工缴存余额不足1.5万元的,按照1.5万元计算可贷款额度”
答:“住房公积金单缴存职工家庭”是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中只有一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此类家庭给予最低可贷款额度的保障。具体来说,单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符合各项贷款条件,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5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照1.5万元计算,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计算:1.5万元×8+20万元=32万元,即符合条件的单缴存职工家庭保底可贷款32万元。
解读机关:黄山市住建局开发物业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9-2587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