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308-00030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其他,意见,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3-08-2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2023 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管〔2023〕40 号)已印发,现就该文件进行解读。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建管处 发布时间:2023-08-23 17:20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文字解读】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双碳办20221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2〕103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 号)

二、起草过程

1.认真学习国家“双碳”政策。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2〕103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11 号)等文件精神。

2.委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方案。根据“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双碳办[2022]1 号)要求,我局委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并于2022年8月29日将“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行文报送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再次制定征求意见。2022年10月28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2〕103 号),市领导批示要求市住建、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联合拟定了《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2月7日行文征求各区县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意见,收集意见7条,其中无意见4条,3条意见均已按要求修改完毕。

4.联合审查、行文印发。《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随机报送市黄山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并市住建局、市发改委主要领导审定后,于2023年3月21日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管〔2023〕40 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关于印发《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管〔2023〕40 号)部分。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双碳”工作为总牵引,全面推进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30年,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三)重点工作

1.在建筑节能方面要求: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全市建筑能效较2020年提升30%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2.在绿色建筑方面的要求: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1万米以上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达到二星级及以上。

3.在装配式建筑方面的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全市新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单体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群应当采用装配式建造。2030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4.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的要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完善既有建筑改造管理措施和节能改造标准。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推动改造具备改造价值和条件的居住和公共建筑。完善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和统计分析,逐步实现能耗限额管理。全市公共机构实施推广合同能源管。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5.在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方面的要求: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到2025年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比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实现全域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到2030年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5%。力争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8.24%,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质增效。

6.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要求: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建成区30%以使用照明数字化系统。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实施“微改造、精提升”,按“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标准,布局一批主题公园和口袋公园,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创建并授牌一批席地而坐“徽客厅”示范区,到2025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开展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提高乡土和本地适生植物应用比例,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8%。

7.在城市建设方面的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密度应小于30%,高度不超过80米。新城新区的职住用地比例不高于1:2,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应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推动组团式发展,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

8.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要求: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全市公共机构实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全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底,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四)保障措施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将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实职责、推进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实施范围

黄山市行政范围。

相关数据解读

1.新建住宅建筑密度应小于30%及高度不超过80米——该表述是来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2.新城新区的职住用地比例不高于1:2——该表述是借鉴了住建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但在住建部正式印发的文件中进行了调整更改,因此,建议修改为新城新区合理控制职住比例,促进就业岗位和居住空间均衡融合布局

3.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组团式发展,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每个组团面积不超过50平方公里,组团内平均人口密度原则上不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个别地段最高不超过1.5万人/平方公里。

4.生态廊道净宽度不少于100米——《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强生态廊道、景观廊道、通风廊道、滨水空间和城市绿道统筹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态空间和防洪排涝空间,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应贯通连续。《“十四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城乡建设行动方案》:第五章 城乡建设品质提升行动,管控城市规模和开发强度,城市各组团之间建设生态隔离带,生态廊道净宽度不少于100米

5.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48%——《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城镇园林绿化补短板行动,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加强街头绿地游园建设。《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城市建成区拥有绿道长度超过1公里/万人

6.力争到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地级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名词解释

住宅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是指建筑物的覆盖率,具体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

职住用地比例即产业用地和居住用地比例,以此来反映职住平衡,提高居住用地供应。

绿地率:(绿地面积/用地面积)×100% 城市建成区内各绿化用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覆盖面积/用地面积×100%。

星级绿色建筑《黄山市发展绿色建筑管理办法》(黄政办〔2022〕43号)第2章第6条:绿色建筑按国家规定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标准等级。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和运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或建筑群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设计建造。以下建筑按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造:(一)单体建筑: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二)建筑群: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办公、学校、医院、商业等建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三星级标准设计建造。

星级绿色农房按照结构安全、功能完善、节能降碳等要求,执行《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完善农房节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鼓励就地取材和利用乡土材料,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按照绿色低碳农房节能措施,给予绿色低碳农房评定1星级、2星级、3星级级,即为星级绿色农房。

零碳农房是指零碳排放的农房,可以独立于电网运作,能够依靠太阳能或风能运作。零碳农房在不消耗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的情况下,全年的能耗全部由场地产生的可再生能源提供。

绿色低碳村庄农房和村庄建设选址要安全可靠,顺应地形地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脉络。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自然条件优越、公共服务设施齐全、景观环境优美的村庄聚集,农房群落自然、紧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

、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市住建局建管处节能科;咨询电话:0559-235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