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769/202206-00047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06-25
发布机构: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06-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黄山市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政策解读

作者:环卫处 发布时间:2022-06-25 09:03 信息来源: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起草背景

随着城市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深圳、宁波、无锡等城市从2019年起先后制定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徽客厅”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容市貌发生明显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对外影响力持续提升,打造“最干净城市”条件初步具备。

二、起草过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徽客厅”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容市貌发生明显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对外影响力持续提升,打造“最干净城市”条件初步具备。为贯彻落实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市委书记凌云亲自安排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具体抓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文明办共同负责《行动计划》起草工作。4月2日,2022年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凌云书记提出黄山要打造最干净城市,至此我市最干净城市打造工作全面启动实施。5月1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文明办起草了《行动计划》;6月9日,市委书记凌云同志听取了《行动计划》汇报,并批示请市杨龙同志召集相关部门、区县认真学习(包括学习借鉴);6月1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为抓实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赴宁波,从怎么抓、怎么干等方面全面学习宁波经验;6月12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修改并完善了《行动计划》;6月13日,市委秘书长杨龙同志听取了《行动计划》汇报,并提出召开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会商会。6月14日,市委秘书长杨龙同志主持召开了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会商协调会,共收集到26条反馈意见,采纳了16条,未采纳10条,形成了《行动计划》(送审稿)。

三、政策依据

1.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

2.《黄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3.《黄山市城市容貌标准》;

4.《宁波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芜湖市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2022-2024年)行动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安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到2022年底,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高新区、黄山风景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城关镇范围基本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3年底,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黄山高新区、黄山风景区、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全域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城关镇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及重点景区全部达到“最干净城市”标准;到2024年,全域巩固提升干净指数标准,最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最干净城市”黄山标准和长效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分别开展景区景点、城市道路、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市场商圈、河湖水域、施工管理(闲置地块)、公厕8大类,详细列出27项“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

第三部分是工作安排。按照3年的时间节点,2022年重点突破阶段,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城市问题,大力整治脏、乱、差等“城市病”;2023-2024年全面提升阶段,消除各类城市管理顽疾,城市管理品质得到明显提升;2024年,巩固长效阶段,形成一套“全国最干净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机制体系。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分为健全领导机制、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建立绩效监督机制、强化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宣传引导机制5个方面。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全国最干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文明办负责具体推进。实行月考核、季测评、年总评机制。以区县(管委会)为单位,开展干净指数测评和排名,测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保证经费投入,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组织“最干净系列”申报评选活动,对优胜单位,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委宣传部加大对“全国最干净城市”宣传力度,引导发动市民支持和参与的“全国最干净城市”行动。

五、下一步打算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尽快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联络机制,推进最干净城市落实,对9类28项“全国最干净城市”重点任务,对照“最干净城市”测评标准,开展联合测评,测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督促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利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最干净指数”测评,真正把黄山打造成近悦远来、享誉世界的中国名片。

六、解读部门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市住建局(城管局)环卫处;咨询电话:0559-2354611。